天津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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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全校现有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含渔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含土地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含乡镇企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和体育工作部。全校各类在校生共有32000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8000人。
现有4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学科入选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4个江苏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9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3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7个博士学科专业、157个硕士学科专业、60个本科专业,以及兽医博士、兽医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等1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以及包括成人教育与干部培训在内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现有研究生导师808名,其中博士生导师300名,国家、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入选国家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计划73人。

建有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和国家信息农业工程技术中心4个国家级科研机构,50个部省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机构。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分活跃,先后与美国、英国、荷兰、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正式的校际关系或项目交流合作关系,教育国际化进程正在快速推进。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类型

201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实际招生人数由教育部下达。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我校校医院体检结果为准)。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报考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有关报名的动态信息详见我校研招网或教育部研招信息网。

四、初试

1、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

2、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具体科目名称和代码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他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5、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到江苏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其他考生可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

五、复试和录取

1、复试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2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江苏省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制定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培养协议书。

5、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一)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

2、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和考试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另外,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三)复试和录取

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与录取工作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方式同时进行,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相同。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七、其他事项

1、动态信息请浏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grasch.njau.edu.cn\zs。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通讯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5。联系人:宋俊峰,周孜,联系电话:025-84395345(传真),E-mail:sjf@njau.edu.cnzhz@njau.edu.cn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电话 E-mail
001 农学院 李雪芹 025-84396302 Lizi@njau.edu.cn
002 植物保护学院 岳丽娜 025-84396589 yln@njau.edu.cn
003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马 晶 025-84395620 majing@njau.edu.cn
004 园艺学院 周 泳 025-84395262 zhouxiaoyong@njau.edu.cn
005 动物科技学院 林桂娟 025-84395355 lingj@njau.edu.cn
006 经济管理学院 郭继涛 025-84396041 jtguo@njau.edu.cn
07 动物医学院 段 颖 025-84395335 duanying@njau.edu.cn
008 食品科技学院 姜 华 025-84395618 jianghua@njau.edu.cn
009 公共管理学院 蔡 薇 025-84399070 caiwei@njau.edu.cn
010 人文学院 钱凤英 025-84396816 qfy@njau.edu.cn
011 理学院 谷 政 025-84395751 guzheng@njau.edu.cn
012 工学院 徐素明 025-58606559 gxykyc@njau.edu.cn
013 渔业学院 蒋高中 0510-85555112 jianggz@ffrc.cn
01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何 琳 025-84395042 tyf@njau.edu.cn
015 外国语学院 邵存林 025-84395755 shaocunlin@njau.edu.cn
016 生命科学学院 康若袆 025-84396671 kangruoyi@njau.edu.cn

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分为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两大类别。各专业(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招生人数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的原则,并均可招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请见“天津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和“艺术硕士”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生相同,详见(一)。

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信息有效可修改,10月份不必重复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按目录上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校园网,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我校报考点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现场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体检

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人:刘忠李海芳咨询电话:(022)—60602018、60273302、60600124(Fax)
网址:http://yjs.t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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