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300人(含医学院),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4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900人,推荐免试硕士生约占50%。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免硕士生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及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和现场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四、统考硕士生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都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考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4)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5)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进行现场确认;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三)复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3)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的划分确定,即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3个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4)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标准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总成绩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四)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五、奖助学金
学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建立了新型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公费医疗、普通助学金,可参加研究生“三助”,参评专项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优秀奖学金,优秀生源和学业优秀的硕士生还可以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
一)、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生源将获得免交学费的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将获得460元/月的优秀奖学金,按18个月计发。
奖助学金等级 研究生承担学费 获得奖助学金 入学当年比例 阶段考核后比例
一等 无 普通助学金240元/月+学业优秀奖学金460元/月 0% 15%
二等 无 240元/月 65% 70%
三等 半额学费(4900元/年) 240元/月 15% 约15%
四等 全额学费(9800元/年) 240元/月 20% 考核未达要求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优秀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学校给予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的奖励,并按照推荐免试生录取的比例在第二、三学年评选优秀研究生,给予全额学费奖学金或半额学费奖学金的奖励。
奖学金等级 第一学年 第二、三学年
全额学费奖学金 推免生 第一学年推免生录取比例的约50%
半额学费奖学金 无 第一学年推免生录取的比例
六、研招办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841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 年10 月10 日-31 日每天9:00-22:00 时;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于2011 年9 月25 日-29 日每天9:00-22:00时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时间: 2011 年11 月10 日-14 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请查询各省级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公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公告。
三、考试时间:2012 年1 月7 日-8 日。
四、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 年或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 年9 月1 日,下同),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学习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8 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或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或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一般招收国防科技系统单位在职人员。
七 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八、其他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如加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2012 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录取类别分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方式。自筹经费考生转人事档案,可转户口,毕业时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委托培养考生入学前我校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协议。
注:凡在报考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招生说明
一、 2012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2400 名左右。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合格生源的录取,各学院及各学科、专业、领域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作调整。
二、 报考资格、报名时间、方式等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并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 我校是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校之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须在教育部举办的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培训后跟下一级新生一起入校学习。
五、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硕士—博士连读培养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
六、 2012 年我校对国防科工系统内,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或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继续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入学制度。
七、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复试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八、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尊重考生志愿。如因名额所限,达到复试线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尽量调剂至本校相近专业或兄弟院校录取。
九、 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后师生互选,报名时填写报考学科专业即可。
十、 我校近年研究生试题可在研究生院网下载。
十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上公布。
十二、招生目录中带“★”的为博士学位权授专业;带“▲”的为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带“※”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