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湘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学校现有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六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含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76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事业的报考青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生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考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报名时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报名形式: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
现场报名(照相)时间:2011年11月10至14日(具体日期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程序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广州地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报名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2012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一律按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填写,代码不得漏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别按不同代码填写。
2、2012年我校将继续在全国试点开展“卓越医师教育计划",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卓越班”,第一类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备注栏标★),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第二类卓越中医师,以培养"卓越中医师"为目标,按临床专业学位培养模式,通过名师与名医、临床轮训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临床卓越中医医师(备注栏标▲并加注导师姓名)。卓越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卓越班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录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影响正常考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准考证、成绩单、通知书等一律按本人所填写的该地址邮寄。
推免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2012年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药学专业学位、中医学(学术型)接收推荐免试,第一、二临床医学院按指定学科专业接收推生,其它专业原则上不接收推免生。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研究方向按中西医结合报考执业医师。
四、考试科目
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
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
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
(一)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政治(100分)
2外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3综合科目(300分)
(1)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请参考教育部2011年[中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2)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请参考教育部2011年[西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二)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综合科目(300分):
(1)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2)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涵盖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 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
其他学科门类:
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一)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政治(100分)
2外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二)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150分):
(1)中医基础理论
(2)西医诊断学基础
(3)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
(4)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
(5)马克思主义理论
4专业基础课(150分)
(1)社会医学
(2)科学技术发展史
(3)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复试:
1、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校各导师组自行组织,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
五、考试时间
初试:2012年1月7-8日(具体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
复试:2012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六、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2、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缴纳24000元/3年。
3、自筹经费硕士生每人每年缴纳培养费8000元,自筹经费生不发放生活补贴,但户口、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可迁来我校。
4、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
5、研究生就读期间,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兼读制研究生收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七、毕业生就业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2、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单行本为准。
有关招生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gzhtcm.edu.cn/研究生院,或http://www.gzhtcm.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九、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非医攻博”)共20名,接收推免生。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我校2012年招收港澳台、外籍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专业目录另行制订。
湘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湘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1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34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4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11年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效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请查阅: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现场确认日期:2011年11月10日-14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缴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史、世界史、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我校将在湘潭大学及研究生处的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4) 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招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www.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联系人 :周 广 杨红梅
热忱欢迎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