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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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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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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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工商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
(009)公共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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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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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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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不能按期到校的学生,须来电或来函并附书面申请向所在院系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来校报到时,请持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学位证书原件(拥有学位证书的新生应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报到联)和身份证(交复印件一份)到迎新点报到(所有复印件上考生应手写姓名、学院、专业、学号、签字日期),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部咨询。(硕前学历为专科的新生应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新生入学时,由各院(中心)对新生进行学历学位、政治表现、学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四川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报到时交由各院(中心)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户口关系: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在于报到时到我校保卫处办理。
(1)我校研究生户口集体户接收对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援藏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
(2)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从外校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我校,也可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4)新生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5)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校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并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新生在开校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注: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我校将在统一组织学生照相、换证时,由公安机关当场向新生收取该费用。
3.档案关系
(1)我校录取考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学生持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事宜。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档案由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考生本人在调档过程中不得直接接触档案,必须由相应的档案管理单位邮寄;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大学阶段相关的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根据相应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档案应由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邮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XX学院党总支办公室(XX学院为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学院)
邮编:611130
*注意:请务必在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院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我校也会在发给考生的“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
考生请务必将档案寄往学院,不要寄到研招办
三、费用缴纳
我校实行按学年缴费注册的学费制度,2011级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制度。新生应在开学报到时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具体交费标准视考生获得奖学金等级而定,请新生在7月份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有关通知(Http://yz.swufe.edu.cn),奖学金相关文件我校同时也会在研招网上公布。
缴纳学费时请在银行卡帐号上额外预存40元。此费用为代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财务处统一代扣。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嘘声自付40元/年,财政按规定给予定额补贴。参保后可享受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具体文件可登录学校财务处主页查询。
四、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新生可在报到注册时向我校学生工作部咨询相关问题。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院、专业、学号,交由学院按学号整理后上留存),无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摸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011级新生除需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给考生的通知外,同时也需要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我校也将及时在财大招生网公布最新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fe.edu.cn)
3.确因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需事先准备由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或上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事宜报到注册时咨询学生工作部。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硕士生第一年直接到教育部指定高校基础培训基地培训一年,第二年到我校入学报到。学生学费由国家承担,但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5.国防生:2011年录取的攻读高校研究生的国防生,按照有关规定,应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后返校学习。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