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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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班),拟招收130人(校本部50人,苏州研究院80人),专业代码:125200。其中,拟接收应届推免生30人, 报考时限选择推荐免试招生方式;往届生100人,报考时限选择MPA联考考试方式。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激励MPA学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一、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国际通行的职业型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国内译为专业学位。它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不同,它更强调特定部门或职业的实际需要而非理论研究;与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同,它主要面向各类公共部门而非企业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素有“中国公共管理人才摇篮”之称,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MPA培养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在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教育,第一批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授予权,在全国首批24所MPA试点院校教育评估中25项指标全优(获此殊荣的仅有两家院校)。中国人民大学于2007年在全国率先试招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并集全校之力打造MPA品牌,经过三年发展,目前能够提供100多门MPA专设课程,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在全国首屈一指。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申请程序详见我校《2011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办法 》。

2010年8月1日至9月2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站(pgs.ruc.edu.cn)报名。

三、联考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1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2)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1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①报名时外语须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

②复试时提交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三篇文章。

2、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1、推免生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2年。

2、往届生50人在北京本部学习,50人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学习年限3-4年,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学习方式之一:

(1)全日制学习;

(2)非全日制学习(在北京校本部学习的非全日制学生,不提供住宿)。

国际学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关于MPA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1、推免生报名时注意选择:

考试方式:推荐免试

报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联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

考试方式: MPA全国联考

报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所有MPA考生必须都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初试科目

1、考试方式

(1)推荐免试生免初试,须参加我校2010年9月份组织的复试

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②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7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往届生须参加2011年MPA全国联考

2、联考初试科目

(1)英语二(全国联考)

(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联考)

七、初试日期

2011年1月15、16日

八、初试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

九、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联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推荐免试生须持每学期注册的学生证)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知识。

1、往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课程:管理学、经济学。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拟录取的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我校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公共管理学院签发给考生。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具体标准根据研究生院的统一规定制定。

十一、网上向外校调剂

参加全国联考的往届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可以联系其他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就业前景

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就业,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若报考公务员,还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十四、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10)62513886

咨询邮箱: mpazhaosheng@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www.mpa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16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0512)62605228刘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站:pgs.ruc.edu.cn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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