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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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为3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为5年(从硕士入学开始计算)。 三、招生规模  2017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370名,2018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年龄限制)。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由报考院系组织专家组资格审核,复试小组复试合格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复试小组复试后,确定可以作为博士生培养,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取得直接攻博资格。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⑴满足上述第1、3、5条规定; ⑵符合各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 ⑶同等学力考生不得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报考;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

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15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5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3月10日截止;申请考核考生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3月10日前)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10办公室 七、报  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 ⑵两份专家推荐信; 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⑷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⑸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⑹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⑺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硕博连读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⑻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向我办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以及招生学院所要求的各种材料。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3.资格审核: 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资格由报考学院审核; ⑵普通招考考生资格由学校研招办审核; ⑵在职人员申请考核资格(初审)由学校研招办审核且不接收函报; 八、考  试 1.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2.考试时间:秋季招生:2018年4月21日~4月22日 3.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4.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8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18年3月上旬;秋季:2018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博生研究生,学费为16000元/学年。 十二、奖助 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学校对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资助学生学习和生活,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1.奖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助学金

 

三年内学业奖学金 (万元∕年∕生)

三年内国家助学金(万元∕年∕生)

第四年在学 (元∕月∕生)

一等(20%)

二等(60%)

中期考核前

1.2万元

0.9万元

2.22万元

1000元

中期考核后

1.8万元

1.2万元

2.7万元

1000元

 

2.助研岗位 助研岗位

学科类别

津贴标准(元/月)

工学、军事学

1200

理学、管理学

800

哲学

500

 

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情况为准。

4.延长期资助 用于资助达到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第四年在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600元,最长资助12个月。 十三、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2.有关规定: 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⑵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⑶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3.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    编:710071    联系电话:(029)88203489       传    真:(029)88201947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常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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