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现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美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17年我院获得教育部批准的硕士研究生推免权。2018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样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院的非美术类考生须在考前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方可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没有通过专业加试者,所缴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 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 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无论本省或者外省,都必须在沈阳市参加初试。在进行网报时,可以选择沈阳市内九区的任意一个报考点报名,选择其他地区的报考点无效。
13.应试的外国语限英语和日语。应试外语科目为 “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该科目的考生报考。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见我院网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辽宁省招考办网上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网报时选择的沈阳市内九区报考点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业务课考试现场报名:考生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按照辽宁省招考办网上公告现场确认的时间到我院进行业务课考试报名、缴费,否则不允许参加业务课考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准考证下载
1.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
2.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登录鲁迅美术学院网站下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凭下载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我院业务课考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2017年12月23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三)业务课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2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四)考试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到沈阳市招考办指定的考场应试;业务课考试一律在我院沈阳校区进行。
(五)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考试方式由我院自定,另行通知。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我院将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A.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原件。
B.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C.参加省级以上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报考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及艺术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一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录取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学习费用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四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40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按辽宁省批复执行。
十一.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院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具体到我院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