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生须知
2018 年我校共有 17 个学术型专业和 13 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一、招生人数
由于教育部尚未下达 2018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2018 年招生人数可参考 2017 年录取人数。我校 2017 年录取学术型研究生 179 人,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 人(含退役大学生计划生 1 人)。2018 年的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文件为准。
我校设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18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 5 人。
二、报考方式
(一)推荐免试
除旅游管理专业外,我校所有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2018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 月 28 日至 10 月 25 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经复试合格可被我校录取为 2018 级硕士研究生。
(二)全国统考
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至 2018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满足我校以下要求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2 个条件(报考旅游管
理专业的考生可免除发表论文条件):
①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 8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
明。
②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7 年 11 月 12 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至少 1 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二条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需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流程。报名的具体办
法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注意: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
证信息完全一致,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
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填写毕业院校信息时,如毕业院校已经更名,请按照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
的“毕业院校”名称填写。
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编号信息。
(二)现场确认
报名统考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
关规定执行。
四、初试
(一)2017 年 12 月 14 日—25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安排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1.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艺术设计专业的第四科目考试时间
为 12 月 25 日上午 8:30—12: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考生报名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3.方式:笔试。
4.分值:第一、第二科目的分值各为 100 分,第三、第四科目的分值各为 150 分。初试总分 500 分。
5.旅游管理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两门,第一科为外国语、第二科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单科分值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四)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于 2018 年 2 月中旬-3 月初在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五、复试
(一)程序:我校根据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等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的招生信息公告。复试时间拟安排于 2018 年 3 月底-4 月初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二外(外语)听力考试、综合面试。
2.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以上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我校在复试环节及入学后对考生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七、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进入调剂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
必须通过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三)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录检阶段审核出报考信息不符合录取资格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