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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沈阳农业大学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考试方式
2012年我校66个学科专业拟招生800人左右,具体人数和招生类别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规模为准。考试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国家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各专业均可以接收有推免权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欢迎外校具有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且成绩合格;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相关证明;
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导师同意;
④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进行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照片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3.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学信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信息可查询后方可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科目说明
1.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及代码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203日、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出版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
2.初试科目代码为“601/621数学”、“6××”和“8××”的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其中“601/621数学”(含高等数学和概率论);“622化学”(含有机化学和普通化学)。
3.初试由考生所选择的报名点组织,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约在2012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5.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中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目录中列出,代码为“5××”。
五、硕博连读
2012年将继续试招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博士点专业,招生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六、录取类别
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按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录取。
七、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方不承担责任。
2.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4.在目录中的招生学院后面列出联系电话,有关事宜与招生学院联系。我校研招办不办理教材邮购。
5.招生目录中“△”为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为省重点培育学科;“★”为自主设置学科。各学院后括号内为该学院电话。
6.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syau.edu.cn/yjsb/zsxx.htm
沈阳农业大学2012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考试方式
2012年我校3个学位类别18个领域拟招生300人左右,具体人数和招生类别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规模为准。考试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国家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各领域均可接收有推免权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外校具有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进行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照片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3.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学信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信息可查询后方可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科目说明
1.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及代码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04英语二、302数学二。国家出版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其他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2.初试由考生所选择的报名点组织,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3.初试成绩约在2012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4.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中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目录中列出。
五、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方不承担责任。
2.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4.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syau.edu.cn/yjsb/zsxx.htm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92620 传真:024-88488098
联 系 人:刘老师 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