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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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2011年我校新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专业代码为:125100,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考生成绩》,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八)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于报名前到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所有考生需在教育部网报系统报名,并支付报名费(北京地区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五、初试科目

204-英语二、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六、初试日期

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初试地点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八、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底或4月初对符合国家复试条件的考生组织复试,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北京物资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英语、专业知识。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网上调剂

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复试基本要求可申请我校调剂录取。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89534461(传真)(010)89534287。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图书馆东配楼三层),邮编:101149。

北京物资学院研招办网址:bwu.edu.cn/yjsb。

声明:以上说明若与教育部规定存在出入,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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