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信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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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信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军、体全面发展,在军事通信领域具有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三、招生专业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兵种战术学、军事通信学、军事教育训练学、军队管理学、军事装备学。

四、招生数量及学习年限

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32名,学习年限为3年,全部为公费生。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通信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报考我院研究生必须具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三年或三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毕业),以自学考试或在高校进修等形式,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研究生,必须出具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书面证明、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以证实具有大学本科的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年龄:

军人考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

5、具体报考条件:

(1)在职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须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其中营、连主官任现职必须满2年;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军事通信学除外),应当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 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报考专业要与所从事工作结合紧密或者部队建设急需。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不得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队招生单位研究生,必须分配到部队工作满3年(含任职培训时间)后方可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仅限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非军事学学科且与本科专业相近的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0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文件通知为准)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文件通知为准)凭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校对信息、缴纳报名费、照相。报名现场确认时,报名对象必须携带本人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确保在录取当年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以及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准考证,对不按规定报考的,即使考试成绩达到分数要求的,也不予录取。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后两周内,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介绍信原件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

2、学院各专业对报考对象有具体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3、在复试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院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4、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通知考试录取信息以及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须在201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西安通信学院;

3、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学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公示,经总政治部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

九、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90011

招生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

邮政编码:710106

联系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1—706063(军)  029—84706063(地)杨  强

0901—706175(军)  029—84706175(地)李  伟

传    真:0901—706174(军)  029—84706174(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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