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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四川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农、理、工、经、管、医、文、教、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源自1906年创办的四川通省农业学堂,1927年和1935年两次并入四川大学,1956年由四川大学农学院整体迁往原西康省(1955年撤销)省会雅安成立四川农学院,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5年更名为四川农业大学,1999年批准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现有3个校区,即雅安校本部、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占地总面积约4500亩,师生员工共3.7万余人。现设18个学院、8个研究所和多个研究中心,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67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6个,本科专业7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省重点学科1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新世纪创新团队3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4个,农业部创新中心1个。现有博士和硕士生导师4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杰出高级专家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6人。
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2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提名4篇。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1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以推广转化,累计创社会经济效益700多亿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是全国首批有条件接受留学生的200所高校之一。
我校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每年选派50名优秀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江泽民同志1991年4月和2002年5月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2002年1月,温家宝同志批示:“川农大精神”应该总结、宣传和发扬。2007年10月,温家宝同志再次批示:川农大工作很有成绩,办学经验值得重视。2001年10月,李岚清同志视察学校,高度评价“川农大精神”,充分肯定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继承和发扬“川农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是立校之本、科学研究是强校之路、社会服务是兴校之策的办学理念,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推进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努力为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院士风采
中国工程院院士
水稻遗传育种专家
周开达 教授(1933.5.16-)
生于重庆江津市。1960年毕业于四川农学院。周开达院士长期从事作物育种与教学工作,在杂交稻育种理论和方法及应用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首创了籼亚种内品种间杂交培育雄性不育系的技术和方法,培育出的冈、D型杂交稻推广3亿余亩,增产稻谷230亿公斤以上,创社会经济效益320亿元。提出亚种间重穗型水稻育种的新理论和方法,育成Ⅱ优6078等重穗型杂交稻,比汕优63增产10%以上。在两系法水稻育种方面,应用生态育种技术,解决了长江中上游地区两系杂交稻选育的困难,该方法已成为两系杂交稻选育的常用方法。培育了20多个杂交水稻新组合,在四川建立了卓有成效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先后获国家发明一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等多项成果奖励。
中国工程院院士
玉米遗传育种专家
荣廷昭 教授(1936.1.5 -)
生于重庆壁山县,1957年毕业于四川农学院。荣院士长期从事作物遗传育种教学和科研工作。作为学科主要带头人,先后承担了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和国际合作等重大科研项目30余项,对玉米数量性状遗传及育种方法进行了较系统深入的研究。设计并成功实施了自交系、杂交种选育与群体遗传组成研究、群体改良同步进行的育种新方法,提出了西南地区玉米育种利用热带种质的新途径,多途径培育出雄性不育等育种新材料,筛选到了西南玉米转基因工程育种急需的优良受体自交系并成功利用。选育了集高配合力、高产、高抗多种病害于一体的玉米自交系20余个和经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杂交种近40个,累计推广亿亩以上,新增玉米30多亿公斤。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作为第二获奖人获省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各1项。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科技成果推广先进个人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曾荣获四川首届创新人才奖和四川第二届科技杰出贡献奖。
二、招生政策
1.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约800余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200余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012年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费比例将超过80%。
2. “直博生”招收有关政策
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同时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试行从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工作。
(1)招生学科专业。凡我校获国家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均试点招收“直博生”。
(2)招收人数。招收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一般不超过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收规模的20%。
三、报考条件
(一)统考硕士生条件
本科生报考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及以上继续学习,经证明达到所学专业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申请条件
本科毕业生通过免试或统考成为硕士生时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直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直博生:获大学英语六级水平(CET-6)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60分以上,同时专业必修课成绩位于本专业前25%。
2.统考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0分(以接收学科为准)或CET-6考试成绩460分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学科(二级学科)排名的前25%。
3.统考硕士生第二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0分(以接收学科为准)或CET-6考试成绩480分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学科(二级学科)的排名前15%。
四、学制、学习年限
1.科学学位硕士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二至三年。
2.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二年。
五、奖助学金
(一)学校助学金
1.在学制年限内,每人每月200元,第二学年确定为学术型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2.直博生的硕士阶段第一学年每人每月300元,第二学年每人每月400元。
(二)导师助学金
直博生的硕士阶段第一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第二年不低于300元;对其他硕士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获得者奖学金
从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起,导师可根据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从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最高不超过30%的经费,按月发放受资助硕士生的奖学金,使其总收入(包括学校和导师助学金)不低于每月500元。
(四)研究生创新基金获得者奖学金
从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起,导师可根据硕士生应用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从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最高不超过20%的经费,按月发放受资助硕士生的奖学金,使其总收入(包括学校和导师助学金)不低于每月400元。
(五)英语水平考试奖励
1.近二年内参加CET-6考试500分、雅思考试7分及以上者,或在国家指定出国英语培训中心参加一学期学习并结业,奖励800元。
2.近二年内新托福考试100分、GRE考试1300分、GMAT考试700分及以上者或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奖励1000元。
(六)学术论文奖励
1.奖励对象
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在校期间和毕业一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奖励的学术论文应以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原则上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奖励标准
(1)在SCI(SSCI)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根据SCI实际影响因子(IF)大小予以奖励;SSCI根据实际IF+2后的总IF大小予以奖励:
IF<1.0,2000元/篇;
1.0≤IF<2.0,3000元/篇;
2.0≤IF<3.0,5000元/篇;
3.0≤IF<4.0,7000元/篇;
4.0≤IF<5.0,9000元/篇;
5.0≤IF<6.0,12000元/篇;
6.0≤IF<7.0,15000元/篇;
7.0≤IF<8.0,18000元/篇;
8.0≤IF<9.0,25000元/篇;
9.0≤IF<10.0,30000元/篇;
IF≥10.0,专项重奖。
SCI(SSCI)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最新的影响因子为准,未查到当年影响因子的按前一年影响因子标准计算;无影响因子的按最低标准执行。
(2)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3)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七)科研成果奖励
1.奖励对象
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在校期间和毕业一年内获得的科研成果。申请奖励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应归四川农业大学。
2.奖励标准
(1)作为主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或社科成果奖励证书者,按实际获奖等级及名次专项奖励,但至少奖励6000元。
(2)作为主持人或主研,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国家级新品种、新产品或新兽药证书排名第五位者,奖励2500元,排名每前进一位,增加奖励500元。
(3)作为主持人或主研,获得省级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排名第五位者,奖励1500元,排名每前进一位增加奖励300元。
(八)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2.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九)参加各种竞赛奖励
1.获得国际竞赛奖励,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2.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励,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3.获得省级竞赛奖励,特等奖8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
上述属个人奖励的,其奖励额度减半;同一竞赛获多重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十)各种荣誉称号和个人奖励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两部委以上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奖励2000元;
2.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
3.获厅(局)级表彰,奖励500元。
4.获“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奖励300元。
5.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事迹比较突出者,获得省级及以上、厅(局、市)级、县(校)级表彰,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