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我校2011年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20余名(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我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2011年计划选拔在校一年级博士生和部分优秀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余名(具体数字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一、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⑶同等学力者
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11年9月);
b.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英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
c.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以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附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
d.近3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报考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还须填写《同济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并提供上述条件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⒋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即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⒌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⒍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⒎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⒏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寄(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三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2010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当年全部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和13000元/年的助学金。对于有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在入学时还可获新生奖学金。博士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非全日制(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即委托培养。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⒊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⒈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报名考试费:250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同济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共2份:1份随报名材料交给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1份随复试材料在复试时交给报考院、系),下载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交纳报名考试费。
⒉寄(送)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1份贴有本人近期证件照的“同济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港澳台身份证和华侨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复印件及《同济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报考人员请将上述材料于2010年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404室,邮政编码:200092。
⒊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1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审查结果。
⒋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1年3月10日—11日(8:30—16:00),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港澳台身份证和华侨身份证)、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日期
2011年3月12日、13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六、初试科目
⒈外国语,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⒉业务类科目2门,笔试;
⒊政治理论(自然辨证法),笔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同等学力者必考。
七、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材料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1份贴有本人近期证件照的“同济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等材料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我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复试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及创新能力等,形式为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八、录取
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研究成果及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非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1年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直接攻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年。
十一、博士生资格审核制招生程序
我校继续在部分专业开展博士生资格审核制的试点工作,该类博士生招生院系、招生专业、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相关事宜请查询。
十一、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为准。
单位代码:10247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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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