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永久居民。
2.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医学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学类本科毕业学历;
(2)或获得相当于内地医学类大专学历后经三年以上工作时间(从同等学力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按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者初试合格,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3.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临床专业。报考兼读制考生需在报名时与研究生院招生办事先商定。
(三)报名时间:201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当年文件)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副本;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并把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留下。具体要求和手续详见“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
(六)报考费
报考费为500港元。要求通讯报名者,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共三门。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
1.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任选一门,满分值为100分。
2.基础一:综合卷,满分为150分。综合卷名称及考试科目如下:
①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②西医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③中药综合: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④西药综合: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3.基础二:专业基础卷,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卷考试科目如下:
①中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任选一门;
②中西医结合专业:生理学、病理学任选一门;
③药学专业:中药学、分析化学任选一门。
(二)复试科目: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时间:2011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复试时间:2011年5月上旬前进行(具体时间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五、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具体安排由学生入校后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商定。
六、学费
学费参照我校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七、入学报到
新生于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复查和综合复查,如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与学习期限应相同,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八、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医学硕士学位证书。
单位代码:10268
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蔡伦路1200号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1-51322530,51322738
传真:021-51322530,513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