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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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研、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音乐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创作、实践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具有独立从事音乐研究、创作、表演与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高级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型艺术硕士研究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实践工作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二、学制

三年。

三、招生名额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2011年预计招收110名,包括学术型、专业学位型两种类别的国家计划内名额和自筹经费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进行加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行加试。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7、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参加音乐专业科目加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须牢记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信息有效,无需重报。我院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因此,务请考生在网报时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名点。

3、2010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网上报名编号以及网报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到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09室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照相。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再退还报名考试费。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以考试。

4、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凭通知参加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1年1月15日——1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复试日期:2011年4月(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单)

(五)初、复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六)招生专业方向及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附件一。

(七)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见附件二。

(八)各方向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九)主要参考书目见附件四。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兼顾专业平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定有关合同。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237451;传真:029-85262315;

联系人:路老师、史老师;电子邮箱:xiyinkeyan@163.com

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09室

邮政编码:710061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广场南侧(解放路口)乘603、14路公共汽车至长安立交站下车,向南步行10米即可到达。

专业代码
050402(学术型)
055101(专业学位型)
专业名称
音乐学(学术型)
 乐(专业学位型)
单位代码
10728
单位名称
西安音乐学院
电子邮箱
xiyinkeyan@163.com
联系人
路老师史老师
电 话
029-85237451
单位地址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邮政编码
710061

重要提示

1、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务请网上报名时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名点。

2、考生只能报考本院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并在备用信息内注明指导教师姓名。

3、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一律在本院进行。

4、报名现场确认时,请考生事先自己打印好“报名信息校对表”。

5、请认真阅读2011年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如有问题可与本院研招办联系。

6、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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