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试卷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担任中高层职位;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所有准备报名参加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将本科毕业证书送交“中国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进行认证,在报名时提交研招办审核,凡未经审核报名,后期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复试和录取资格。

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邮政编码:100083,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82338424/82335424,学历认证传真:010-82338426,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rz 。

2、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0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考公告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14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照相。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政治理论100分;②288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为2011年1月(具体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4.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位的单考考生。

2.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3. 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