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学司〔2009〕2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从2009年起在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控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矿业工程、安全工程8个专业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二、培养方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按国家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行全日制培养,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将获得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三、学习年限:2.5年。
四、学费标准:与全日制学术型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五、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相同。
六、联系方式:0315-2592092 联系人:杨绍志 张淑卿
七、复试录取:研招办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初步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复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招生协议。
八、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或省相关文件精神不符的,按国家及省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