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要求学习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课程,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相关学科学术论文(第一署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
普通计划:4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0名。
(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一)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并在《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具体程序请查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页。
四、报名流程
(一)个人材料准备及提交:
考生须在2018年4月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西北民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
位专家各一份,须专家亲笔签名);
2、《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
供学习过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课程证明及成绩单以及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的相关学科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及刊物原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处(部、院)推荐报考材料(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委培或定向单位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北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出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好本人姓名);
(相关表格请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查询下载
兰外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至我办(我校不接收其它快递方式)。
材料寄到后,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未及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8年1月1日-4月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按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三)现场报名:考生携带身份证、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于2018年4月21日上午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及现场报名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课;
(三)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试时间:2018年4月21-4月25日
考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
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查询),也可在现场报名时查询。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
七、录取原则
(一)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硕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被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录取原则: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3、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4、所有被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和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按协议就业。
八、学费、住宿费
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100元/生·学年。
九、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我校还设有学业奖学金、多识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以及新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单项奖学金(具体请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兼任学校的“三助一辅”岗位(即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研究助理、辅导员)等措施获得一定资助。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设立了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研究生学术月和研究生学术年会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具体请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4、有关博士生招生的各种信息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博士招生版块。
5、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应为本人联系电话,在入学前不得更改,以防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及录取通知书无人接收等。
6、招生单位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传 真:0931-2938299
7、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申诉电话:0931-2938019
注: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