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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学校占地1446亩,校舍面积70万平米,学校馆藏图书26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
学校现有55个民族的全日制在校生21402人,折合学生数达到22657人。教职工1807人,其中专任教师1093人。教师中,现有正副教授547人(其中首席教授2人),博士、硕士导师264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8人,省部级专家32人,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发展良好的师资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开设了9大学科门类的5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有覆盖10大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点44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2005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民族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1门国家精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优势学科,2个湖北省高校特色学科,13门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08年学校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设有少数民族经济、女书、土家族、应用化学、等离子体、生物医学工程等48个研究所(中心)。“十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5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0余项;教学科研人员出版各类著作近200部,发表论文4000余篇。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以“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训激励学生奋发图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50多年来,学校已累计培养了约60000名各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的四面八方,为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南民族大学杰出的办学成就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随着教育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快了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目前,学校已与美国的威斯康星Plattville州立大学、La Crosse州立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加拿大的圣?弗朗西斯?泽维尔大学,德国路德维希堡财政与公共管理大学,日本的东京学艺大学、文理大学、文教大学,韩国的全北大学、全州大学、庆熙大学、全南大学,法国波尔多四大等2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2008年我校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联合创办了“孔子学院”。学校定期选派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科学研究,也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
近年来学校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2001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2年学校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2003年9月,学校成为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1—2002年、2003—2004年、2005—2006、2007—2008连续4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2005年5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荣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我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再度荣获优秀。2008年学校获得“国家民委文明单位”称号。
中南民大人在团结奋进的学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不断推动各项事业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建设特色鲜明、人民更加满意的高水平民族大学的目标不断前进。
二、招生说明
2010年共有45个专业(含2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欢迎报考!目前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收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10年我校招生方式有:①全国统考方式(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②推荐免试方式。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各专业招生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研究生毕业的在职人员应作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
(二)推荐免试方式
我校接收校外优秀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要求如下:
1、本科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只能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成人教育、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三年级学生不纳入推荐范围。
3、必须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4、申请推荐免试的(硕士)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
5、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2分,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考试八级。
6、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且复试合格。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由本科所在学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含法学与非法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详情请查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说明。
三、网报及考试时间 ,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为准。
四、学制 除专业学位外,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五、其他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附有参考书,不详者请直接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3.报考应注意的问题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部“报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