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我校2010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70人,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52人,两种类型研究生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河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要性
(1)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分化越来越细,职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高层次的特点。世界各国高等教育都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积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调整,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质量保证的研究生培养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但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更多地从教学、科研岗位转向实际工作部门。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教学科研人才更多是来源于博士研究生。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更好发展,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需要。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学习方式可以全日制攻读,也可以非全日制攻读。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在职人员攻读比例偏大、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比例偏小,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进行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习,完成毕业论文,颁发硕士毕业证书、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要求专科学制3年,学制2年的考生其外语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规定,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在复试时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我校不同意、不接收在读研究生再次考研。
中央党校本、专科毕业生不能作为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能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
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学校,其本人的推荐免试资格由所在学校确认,占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推荐和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规定执行。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报名,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为10月),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om)进行报名。在调剂、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该网站填报调剂志愿,从网上接收调剂复试和录取通知。
2、注意事项:网报各项信息应准确无误。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选择报名点前应仔细阅读相应的网上公告;报考类别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方式:报考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河北农大研究生学院,毕业时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就业去向。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是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政策规定见《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4、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报考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进行缴费和照相。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研招办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一般在12月初。本市考生凭身份证到研招办领取,外地考生的准考证按其网报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身份证、本(专)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按时毕业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一般在春节前两周),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考点负责。考生在考试前3天内从报考点指定的网站下载考场通知单,了解考场纪律和座位位置。
(二)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公布(我校执行二区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才有机会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学院确定并公布。
(三)我校生源不足时,研招办接收校外调剂生(要求专业相近并达到二区分数线)参加我校复试;生源过剩我校无法全部录取时,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调入或调出申请,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
六、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委托培养学生及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定向及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八、学费及学制
(一)学术型研究生
被录取学生学制3年,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个种类:
非定向无学费(公费名额)
定向、委托培养学费7000元/年
自筹经费学费3000元/年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学生入学后每月享受200元助学金,并有机会申请各种类型的奖学金。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被录取学生学制2年,有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两个种类:
委托培养学费7000元/年
自筹经费学费3000元/年
其助学金标准参照学术型研究生执行。
九、其它说明
(一)我校2010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目录中
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但提供往
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三)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作弊的在校应届生,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071001
联系人:张彩霞、刘梦星老师电话:0312-7521303、0312-752149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