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 招生人数
2012年全校预计招生40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上线考生人数及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人数,复试时再确定,考生可参考2011年实际招生人数,详见《2012年学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学费和奖励学金
(一)学术硕士学制3年;
(二)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原则上按公费录取,享受免除学费待遇;
(三)自费(委托培养)学生,学费8000元/年.生。
(四)学术硕士研究生均享受优秀奖学金待遇,包括研究生学习综合奖和研究生培养单项奖(优秀生源奖、科研成果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和继续深造鼓励奖)。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须出具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如:正式发表的著作、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或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材料),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将有关证明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寄至我校研招办。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我校部分专业限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详见《2012年学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安排,为避免部分考点出现拥挤,对各考点的云南省高校应届本科生进行适当分流,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不管报考本校,还是报考校外,须选择昆明市盘龙区考点报考。其他高校的应届本科生根据云南省网上报名公告规定,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查阅网上报名公告,以免影响报名和确认。
(5)非应届本科生和省外高校应届本科生报考,选择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件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根据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网上选择的报名点,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3.现场确招生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注:
①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②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英语一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初试成绩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http://www.ynzs.cn/),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复核申请,我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六)复试
1.复试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结束。复试要求请见《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4.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以教育部发出的2012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体检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要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底前发出。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四)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二О一二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人数
2012年全校预计招生40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上线考生人数及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人数,复试时再确定,考生可参考2011年实际招生人数,详见《2012年专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及学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收费(元/人.年)
|
025100
|
金融
|
3
|
12000
|
025200
|
应用统计
|
2
|
12000
|
025300
|
税务
|
3
|
12000
|
025400
|
国际商务
|
3
|
12000
|
025500
|
保险
|
3
|
12000
|
025600
|
资产评估
|
3
|
1200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
|
1000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
|
10000
|
125100
|
工商管理
|
3
|
20000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
|
11000
|
125300
|
会计
|
3
|
12000
|
注:工商管理(MBA)学费为预定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准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云南财经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的考生可选择选择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
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查阅网上报名公告,以免影响报名和确认。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件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根据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网上选择的报名点,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3.现场确招生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注:
①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②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英语一或英语二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初试成绩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http://www.ynzs.cn/),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我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六)复试
1.复试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结束。复试要求请见《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4.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以教育部发出的2012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体检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要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底前发出。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四)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二О一二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