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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信守法,未受过任何行政或刑事处分;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金融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⑶ 具有国家承认的其他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并在金融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⑷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金融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⑸ 具有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并在金融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符合以上⑵、⑶、⑷、⑸条件之一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①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②国际金融与货币银行学。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其他事项:
1.我校招生面向全国,学制三年,脱产学习,定向培养,就业面向全国金融系统。
2.其它事宜以《2008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三、关于复试:
1.复试时需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应届毕业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往届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
2.交大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由校级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3.有关复试事宜在复试通知书中将有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