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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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450名(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2008年的9月1日);②大专毕业后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大专期间进修的课程不算)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③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在我校参加入学考试),并在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⑤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专科学习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自考本科生提供的成绩证明要能表明是进修的本科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含推免生)必须在10月10日到10月31日每天9:00-22:00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陆yz.chsi.cn(教育网)或yz.chsi.com.cn(公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在11月10日-14日内(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凭报名号并持有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交费、照相后才算有效。

2、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在职人员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队文职干部证和师级以上介绍信,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凭报名号(9位报名号)到各报考点交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参加单独命题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持简章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4、部队院校的应届生和往届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除携带要求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携带有本人名字并且盖有省招办公章的入学当年的录检表(一般咨询毕业学校档案室提供)。

5、委培或定向生报考现场确认时要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的报考介绍信。

6、军人报考现场确认时要有师级以上介绍信;国防生报考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参加单独命题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8、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已经确认的不发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执行。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五、录取

1、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单科分数线和总分线以及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按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2、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3、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政治审查、体检和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培养费

定向共计27000元,自筹经费共计27000元,委培共计30000元

七、其它

1、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以便我校能将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准确寄到考生手中。

2、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带"★"的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学科。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参考书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研究生部主页:http://202.117.64.78

研招办E-mail信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525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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