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军、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在本门学科上掌握较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学、医学门类(含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一律为3门,即政治、英语(论坛)、综合课,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综合课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学科专业,其综合课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自命题。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学校自命题。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门类的初试科目仍为4门,即政治、英语、综合课、专业基础课,其中工学门类(含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的综合课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采用统考试题数学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采用统考试题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英语口语、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在复试阶段进行。六类非统考综合课的组成为:
1. 生物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
2.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3. 药学综合: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4. 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学。
5. 卫生管理综合: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基础、卫生勤务学。
6. 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三、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地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无须所在大学同意报考证明,即可直接报考,如有人事纠纷,考生自行负责。军队考生须经档案所在单位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获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网络教育等本科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其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拟报考专业一致;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地方省、市成人在职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时间满3年(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招收地方人员攻读军队系统硕士研究生入伍人员,招生对象仅限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五)根据总部有关文件精神,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地方生)只允许报考军事、基础学科专业。
(六)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要有2年或2年以上相应管理工作实践。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八)本校在职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另须符合学校《干部送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件。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考生在10月10-31日的每天9:00-22:00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网站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需注意:1. 如实详细填写本人报考信息;2.认真核对填报信息;3.必须准确记录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密码。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于11月10-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生证、公民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步骤是:1.报名考试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打印报考信息清单;2.考生对报考信息清单签字确认;3.考生缴纳报考费;4.考生电子照相。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一安排进行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场安排以报名考试点通知为准。
六、几点说明
1. 列入2010年度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导师根据训练部研究生处通知的名单确定。
2. 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我校不是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部、重庆市招办的有关通知要求,鉴于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均签订有《考生诚信承诺书》,愿意承担提交虚假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拟在我校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时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 为进一步吸引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具有创造才能的优秀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改善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重点地方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5. 国家教育部还将在2009年基础上,继续下达给我校面向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学生毕业时发放派遣证,并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6.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由学校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等五门课程中选择,并不得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重复)。
7.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德、智、军、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8. 总部对地方人员报考军队系统研究生并入伍有关条件将作进一步细化,待总部通知下达后再予以明确。地方考生作计划内录取的,在入学三个月经复查合格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学习期间即享受军队干部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在全军统一分配。
9. 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总部下达的201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总部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均含有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