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人数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与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我所2010年计划招收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艺、地球化学等四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22人;计划招收化学工程1个专业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3名。
二、招生对象
1、推荐免试生
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都接收推荐免试生)。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接收事宜,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并提交推荐免试相关材料相关考核,须在10月25日前办理接收手续。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进行教育部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
申请推荐免试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2)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全国统考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开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限制生源调剂”的模式,两种类别报考条件相同: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8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凡以上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当年度下达的录取分数线,政审合格,身体健康者,经复试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0年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1、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该报考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的省市“青海省”,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046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2、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
因我所化学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招生挂靠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进行招生。因此,该报考考生在网报时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北京”,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选择院系所名称栏时,报考化学工程专业的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报考的院系“082化学与化工学院”,之后选择报考我所规定的相关研究方向等报考信息。
凡以上两类考生,本着“方便原则”,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日期为准。报名考生持有效证件到各省区、市招办报名点报名确认和参加考试。初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考试时间一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中旬进行,复试地点在我所所内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在读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待遇
1、学习年限
攻读本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对于学习成绩不达标、学位论文欠完善者,推迟一年答辩;对于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学生学习期满,完成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上述毕业要求,且满足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2、学习安排
持录取通知书到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完成一年的学位课课程,回研究所跟随导师做二年的研究课题并完成学位论文。
3、生活待遇
(1)2010年招收的计划内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实行公费制度,且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研究工作津贴等待遇,在所做论文期间不低于1200元/月。
(2)实行科研论文成果奖励、各类表彰和奖学金等方面的奖励。
(3)研究生公寓楼,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含卫生间),专建有电视房等活动娱乐多功能厅。
七、其它
1、考生在进行网报时,请认真阅读我所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各省(区)、市报名点报名、照相确认后,还需将一份确认并签名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邮寄到我所研招办。
3、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必须详细、真实、有效,凡是由考生失误造成不能按时接到准考证、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等情况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本所不提供历年专业试题,不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2007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考科目样题请在网页http://admission.gucas.ac.cn上查询。
5、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
6、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7、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