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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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组织结构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中国气象局所属的各直属单位、研究所(以下称为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本科或大专所学专业为大气科学或环境科学;
②在大气科学或环境科学类省级刊物至少发表二篇第一作者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二)接收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凡符合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均可申请免试入学,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我院热忱欢迎各高校优秀学生来我院申请免试入学,请直接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相关事宜,并于9月底前按照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也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0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参见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网址

报名方法: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每个研究方向对应一名导师,具体对应关系请见我院网站上公布的《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0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网报序号”栏。

请考生在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档案所在单位通讯地址”等信息时务必准确和有效,如因上述项目填写错误而造成考生本人没有及时收到“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及“调档函”等重要通知者,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培养单位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五、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两门考试科目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六、复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我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时还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九、调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均可自由调剂。

十、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ams.cma.gov.cn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招生导师介绍等相关招生信息。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10-68406928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政编码:100081
网址:http://www.cams.cma.gov.cn
电子邮箱:wangxin@cams.c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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