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陕西中医学院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学校占地面616024.4m2,分南(新校区)、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新校区)位于西安市沣渭新区世纪大道,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从事医药研究的理想园地。学校设基础医学院、中医临床医学院、中西医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系、护理系、医学技术系、人文科学系、公共卫生系、英语系、社会科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十三个教学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60人,其中高级职称210人,首届国医大师1人,教师中享受政府津贴者有14人,陕西省“三五”人才12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名老中医7人,省级名中医9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13人,陕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13人。在校学生1万余名,其中研究生800余名。
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和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学等15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其中兼职博士生导师8人,分别与成都、上海、黑龙江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现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3个、二级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陕西省中医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3个,陕西省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5个。
近五年来我校共承担国家、省、市级纵向科研项目46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973子项目1项,教育部重点科研项目1项,陕西省“13115”科教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4项,为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了保障。
学校内的陕西医史博物馆是我国建国后成立的第一个医史博物馆。馆藏文物3000多件,系统地展示了中医药发展的历史,在海内外具有重要的影响。
学校在西安、咸阳、宝鸡设有九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附属医院,配备有先进的现代化诊疗仪器。数年来附属医院发挥综合优势,突出中医特色,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第一附属医院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和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成为我校研究生教育良好的临床教学和实习基地。
学校图书馆是一个重点收藏中医药文献的专业图书馆,目前已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藏书体系。建有电子图书阅览室和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及服务系统;现藏书827033册,各种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古籍收藏丰富,共有4万余册,1000余种,其中珍善本300种,如明嘉靖仿宋刊本《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二十四卷》、《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为教学、科研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为了交流教学、科研、医疗经验和信息,学校主办有《陕西中医学院学报》、《现代中医药》、《中医药教学研究》、《中医药动向》等杂志和刊物。学校非常重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德国、韩国、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学校设有研究生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到80%以上,以资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6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高考录取的正规大学专科(不含高护专业及自考、成教、函授专科)毕业且工作二年以上(从大学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11年9月1日)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培养类型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各临床专业将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分列。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攻读医学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硕士学位”;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及报名号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3、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1、初试
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理综合或药学综合)。
初试各科考试中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我校自行命题的科目有: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综合、药学综合和药理综合。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中药药剂学、药事管理。
中药综合:中药学、中药化学、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
药学综合:中药化学、有机化学。
药理综合:中药化学、药理学。
2、复试
初试达到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科按1:1.2比例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具体复试安排见当年复试通知。
3、同等学力加试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学科加试科目请参考招生目录。
七、备注
1、目录内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凡报考者,请在报考备注栏目内注明。
2、带*者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兼职指导教师。
3、考生报名后,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附于报名材料后一并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一个方向多个导师的,在报名时,在备注栏里要注清所报考的导师姓名。
4、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历年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参加复试。
5、如在201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6、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38185073
电子邮箱:13468510168@163.com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