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也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但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翻译硕士、审计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其中会计硕士招生分为全日制攻读和在职攻读,在职攻读只面向非应届毕业生。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其它信息详见网页: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pub.tjufe.edu.cn/department/yanjiushengyuan/index.asp)
MBA咨询电话:022-88186384MPAcc咨询电话:022-88186388
三、我校2014年招收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全国统考、专业硕士联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四、单独考试考生须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已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单位业务骨干,且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民”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EMS邮寄至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B座102,邮编300222)。
六、我校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写明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学校要具体到院系班级)及邮政编码。
八、资格审查:报名时在报名点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将不准予复试。考生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国家统一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十、凡初试上线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
①所报专业的专业课(笔试)
②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当于六级水平)
③综合面试
MBA、MPA的复试内容请初试后关注我校网站。
十一、学制为2-3年。
十二、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录取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均含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