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其中将接收130名左右的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总计划并结合我校学科情况安排为准。
我校各专业(045101教育管理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在2013年10月25日前结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根据我校培养目标考生还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按教育部文件精神,非国民教育序列考生学历(如党校文凭等)不予承认。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教育管理专业除外),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应届生不能报考教育管理)。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 或 教育网http://yz.chsi.cn。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用户名、密码等,并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gznu.edu.cn查询)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请考生慎重填写。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4年6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四、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必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学校按教育部规定不再邮寄《准考证》。
五、初试: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du.cn/)。
六、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3月至4月,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办将发函通知或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通知,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复试相关事项:
1.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复试科目考试大纲:请于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 复试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1)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七、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中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
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九、奖助办法:
为鼓励年轻学子努力学习,学校设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谢晓尧奖学金”等多种奖助项目。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说明: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硕师计划推免生,按规定报考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美术)等专业领域,考生初试免试,复试于2013年10月20日前进行。
十二、其它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3、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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