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等实际工作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院拟招130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网上招生公告信息(包括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主要审查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1英语一;(3)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全国统一命题;(4)专业课,在各专业简介中注明。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科目在各专业简介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其中,基础课程学习1--1.5年,科研论文阶段1.5--2年。
基础课程学习按专业需求分别在北京、合肥、长沙进行。
八、收费及待遇
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九、就业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
十、其它说明
如在2014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通信地址:北京2101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88
地址:北京海淀区花园路6号
电话:(010)62046230
传真:(010)62046230
招生主页:http://yjsb.cae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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