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试卷库
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研招办。

(三)考试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10月25日。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2、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我校研招办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第二阶段考试预计在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布。

三、录取工作

1、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领域录取人数的10%。

四﹑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答辩通过者由长春理工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待遇

工程硕士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学生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学位条例》要求,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招生计划
085201
机械工程
7
085202
光学工程
5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11
085204
材料工程
6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26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5
085210
控制工程
5
085211
计算机技术
14
085212
软件工程
5
085216
化学工程
5
085236
工业工程
51

七、其他

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582476

传真:(0431)85380204

网址:http://yjs.cust.edu.cn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