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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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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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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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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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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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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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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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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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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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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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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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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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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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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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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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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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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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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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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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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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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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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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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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四、专业考试方式
考生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陆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各相关学院申请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工程领域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工程领域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安排
1.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在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
2.全国联考时间:10月25日,8:30-11:30。
七、录取办法
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最长不超过4年。学费详见附件1。
九、其他事宜
1.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课程安排等培养环节请咨询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3.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zjg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