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建校之初,就按照张伯苓老校长倡导的“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思想设立了商科,并在1923年正式成立了会计学系,开始进行比较系统和正规的会计高等教育。南开大学会计学系于1986年被原国家教委批准为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南开大学成为首批举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英语为MasterofProfessionalAccounting,简称MPAcc)教育的试点单位之一。
南开大学MPAcc中心在招生过程中,特别注重从工作经验和岗位、专业能力和素质等多方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员入学后,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会计工作的需要设置和调整教学内容,并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和专家参与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积极开拓案例教学等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手段和方法。通过对05-13级已经获得学位学员的情况随访,MPAcc学员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积累了发展潜力,扩大了交流视野,其中多数学员在获得MPAcc学位之后,工作岗位和报酬都有明显的提高。
一、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月23日---7月11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我校将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7月12日---15日
网上缴费成功且电子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每项报名信息(提示易错信息:学历学位获取年月及证书编号)。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提醒考生:全国联考准考证还将作为政治理论和复试的考试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共3门):
英语:全国联考
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逻辑、数学、写作):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2小时)。
2.考试时间、地点:
综合知识:2015年10月25日8:3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英语:2015年10月25日14:30---17: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治理论:复试阶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考资料: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综合知识:《201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照片上也要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签字盖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到南开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录取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在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通知。由于全国联考成绩下达与复试间隔时间较短,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未及时提供认证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及学费
1.录取:2015年招生限额为75名。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2.学费:共计66000元。
六、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在职不脱产学习。
2.学制:一般为2.5年。
3.学位授予:完成规定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南开大学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894123502334
E—mail:nankaimpacc@126.com
网址:http://www.nankaimpacc.org
南开大学商学院
南开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中心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