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招收全国统考、专业硕士联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详细信息参见: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pub.tjufe.edu.cn/department/yanjiushengyuan/index.asp)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9月24日—27日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10月10日—31日9:00-22:00网上报名。注:必须写明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学校要具体到院系班级)及邮政编码。
11月8日—11日现场报名
12月26日—27日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
(一)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二)报考定向的考生,入学后我校不接受档案;
1.报考我校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海关会计与审计方向)(MPAcc)、法律(在职攻读)的考生报考类别填写“定向”,定向单位填写“现工作单位”。
2.报考工商管理(MBA)的考生,报考类别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2-88186384
三、考试科目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统考课程有: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等,详见考试大纲;
2.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也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但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考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翻译、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相同。其中会计(MPAcc)招生分为三个方向,其中公司财务与理财方向招收非定向、脱产考生;CFO与财富管理招收有非应届、定向在职考生、海关会计与审计方向招收定向海关系统的在职考生。咨询电话:022-88186388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2015年11月11日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EMS邮寄至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B座102,邮编300222)。
五、网上报名:
网报期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请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点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同等学力、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点应选择我校;其他考生报名点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六、现场确认: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往届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七、关于复试
凡初试上线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
1.所报专业的专业课(笔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当于六级水平);
3.综合面试。
八、学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为3年外,其余均为2年。
九、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照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专业招生数均含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