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大学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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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头大学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法律硕士(JM)2017年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汕头大学已形成了完整的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具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专业介绍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法务和法律人才。学生完成全部学业,可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汕头大学于2017年起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项目的依托单位是汕头大学法学院。

培养方式

根据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同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

师资力量

汕头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41名,教师多数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和博士学位。在这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中,有第一位中国籍世界贸易组织大法官张月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怀效锋教授等。我校还聘请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深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参加导师组,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指导。

教学设施

汕头大学的教学硬件设施名列中国大学前茅。学校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电子网络资源等面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开放。同时,学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研讨室等,可以满足法律硕士研究生所有课程和不同教学方式的教学需要。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1-4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1-4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6年12月

【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035101法律(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考试大纲与命题范围

法律硕士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

4.初试地点

由报考点指定考场。

5.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具体信息以网上公布为准。

录取

汕头大学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制及学费

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学制2年,每年学费2.5万元,共计人民币5万元(可入学时一次性交清或入学时交付2.5万元,第二年开学时交清剩余2.5万元)。学习期限:2-4年。

2.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学制3年,每年学费2万元,共计人民币6万元(可入学时一次性交清或分三年每年入学时交付2万元)。学习期限:2.5-5年。

上课形式及地点

采用学分制,集中授课(利用周末)方式。课程修业完成(修满所要求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

上课地点:一般在汕头大学(校内)。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汕头大学法律硕士项目一览表

报考资格
符合报考法律硕士的学历条件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10月(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报名:2016年11月(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址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试时间
初试:2016年12月(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复试:2017年4月
考试地点
初试:由报考点指定考场
复试:汕头大学
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共4门
复试内容
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
入学时间
2017年9月
上课方式
集中授课(利用周末)
授予证书
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
备注
最终内容以汕头大学正式公布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欢迎报考汕头大学法律硕士!

汕头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4-86503913

传真:0754-86502329

QQ:3099387915

Email:stujm@stu.edu.cn

网址:http://law.stu.edu.cn/website_jm/

通讯地址:(515063)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电话:0754-86502426

联系人:张老师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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