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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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南京审计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江苏省合作共建的高校,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83年的南京财贸学院,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更现名。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高校。现有拥有浦口、莫愁两个校区,占地145公顷;专任教师900名,其中,正高职称118名,具有博士学位381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1.5万余名。

学校以“诚信、求是、笃学、致公”为校训,坚持“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推进学科交融,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相互支撑的学科体系。由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等学科支撑的交叉学科“现代审计科学”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应用经济学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序列学科,理论经济学学科入选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法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等学科入选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拥有“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江苏省高校哲社重点研究基地2个;“公共工程审计”、“审计信息工程”、“金融工程”等江苏省重点实验室3个,“审计信息工程与技术”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区域金融创新”、“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学术发展”等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4个。

学校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名、讲座教授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名,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名,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1名,江苏特聘教授3名,江苏省教学名师3名,江苏省“333工程”人才38名,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才12名,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1名,江苏青年社科英才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名。

学校充分挖掘行业资源,利用区位优势,开展特色办学。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应邀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各级审计机关、大型企业的许多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兼职教授并经常来校讲学。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聘请多国审计长担任名誉教授,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ASOSAI)、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等国际行业组织,美国、法国等十多个国家(地区)的最高审计机关和高等学校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被IIA认证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高校,与全球伙伴高校开展学生互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科研合作;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大学”、授权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6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制为3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最终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我校设置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审计长奖学金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万元/年、二等0.9万元/年、三等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单项每项0.2万元/年;“三助”岗位酬金一年约0.4万元/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三)录取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被录取前需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需调入我校。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

传真:025-58318146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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