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系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校本部和渭水2个校区、太白山和梁山2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校本部毗邻西安大雁塔,渭水校区位于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60多年来,长安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人文社会科学与基础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府,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21余万人。
1.培养目标
长安大学MBA项目秉承学校“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和战略眼光,掌握系统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层综合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基本要求包括: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修养。
(2)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经济学基础理论,能够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了解现代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进展,善于不断吸纳新知识和新思想。
(3)具有较强应变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娴熟的管理技巧;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具有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对外交往和商务洽谈的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培养方向
长安大学MBA项目设立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与财务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4个培养方向。
3.课程设置
MBA项目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实践环节等。
其中,公共学位课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等。专业学位课包括管理学,管理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运营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经营与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经济法,应用统计学等;专业选修课包括团队建设与管理沟通,绩效评估与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文化专题,网络营销,消费者行为学,客户关系管理,服务营销,市场诊断与策划,会计与资本市场,财务报表分析,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企业家精神与创新创业,管理道德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实践环节包括拓展性训练,MBA论坛,企业调研,商务实践。创业/案例大赛等。
4.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事项
(1)网上预报名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修改信息)。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3)现场确认
2016年11月10日—15日(具体时间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或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长安大学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4)参加全国联考
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联考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5)复试
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参见考试科目。
(6)录取
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笔试与复试成绩和实际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7)缴费注册
2017年6月底(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MBA研究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及时交纳学费。9月初凭缴费发票报到注册。
5.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9。
复试科目:笔试:专业课,政治理论;面试:英语,政治审查,综合素质。
6.招生规模
我校2017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计划招生人数为100名。
7.学制与培养经费
(1)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2)培养经费
2017年秋季入学,全程培养费为肆万捌仟元整(¥48,000)。
以上培养费用为修满规定学分及完成学位论文的全部费用,不包含教材费、食宿费、交通费、异地实践费等费用。
8.学历与学位授予
按期修满规定学分,按要求完成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即颁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9.联系方式
MBA教育中心电话:(029)82338726、82334512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长安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hd.edu.cn/
研招办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