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7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200余人,包括全日制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按照学习形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被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得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术型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专业学位都可接收推免生。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公布在中国研招网上的推免生数量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推免生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10月25日后公示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带“★”者表示该专业为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一、报考条件
A.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3)、(4)条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B.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我校不接受提前毕业的考生报考。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7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4、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网址)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址)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600)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审计(025700),会计(125300),公共管理(1252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其他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报考考生请查询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云南省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现场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学术性专业中,除教育学、历史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专业学位中,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3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初试科目设置两个单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其他各专业初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国家统考(联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他均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五)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六)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五、复试、调剂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
1、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二区线。
2、我校调剂信息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或者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3、享受少数民族分数线的考生有以下2类(国防生因就业方式的特殊性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A)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毕业后必须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B)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享受国家少数民族分数线的考生一律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方式,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4、2017年3月20日之后,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考生复试通知书)。学校对报考资格的复审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主干课。
7、报考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8、报考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9、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
11、各专业的复试方式、科目、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复试差额比例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1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一式三份)。
有关的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调剂工作文件为准。
六、体检
所有考生均需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见复试通知书要求。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我校一律不予接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上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规定为准。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填写《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向我办提出申请,过期一律不再办理,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一般为1年),再入学学习。特别注意:考生若保留入学资格后,入学当年学费、学制以及其他录取政策等发生相应变化,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一律以入学时的相关要求规定为准。
有关的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学术型专业:8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24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标准见下表: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交纳学费见下表,具体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云南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奖每生每年5000元(获奖比例15%),三等奖每生每年3000元(获奖比例3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2%)。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0元。
5、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
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公益服务、自强自立及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团队和个人。杰出奖每年不超过10个名额,团队奖金15000元/个,个人奖金额10000元/人;科研学术奖每年10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社会实践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自强自立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公益志愿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文艺体育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
6、张文勋奖学金
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对象包括云南大学在读文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5000元/人。
7、岳虹研究生奖学金
岳虹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范围涉及数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药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2000元/人。(因学校机构学院调整,申报范围会有所改变,以具体评奖时为准。)
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
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哲学、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除外),优秀贫困研究生优先考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每年全校评选10名,每生奖金3000元。
9、其他奖学金
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伍达观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查询。
十、授课方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全日制授课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考生性质安排课程,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学习等形式授课,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相关院系,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院系咨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制定,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我校接收国内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详见《云南大学2017年面向全国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5.云南大学在职职工报考研究生需填写《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审批备案表》,经我校人事处审批后,凭该表复印件报考。
6.若教育部2017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附件:
1、云南大学简介
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时为私立东陆大学,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1937年,著名数学家、教育家熊庆来出任校长,一大批著名学者受聘到校任教,奠定了学校较高的发展基点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开创了云大办学历史上的第一个辉煌时期。20世纪40年代,云南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包括文、法、理、工、农、医等学科在内,规模较大,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中国著名大学之一。1946年,《不列颠百科全书》将云南大学列为中国15所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五十年代院系调整,部属云南大学一些重要而有特色的系科,如航空、土木、法律、铁道等被划出并入当时的北京航空学院、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学院、长沙铁道学院等高校;工、医、农等先后独立建校,并逐步发展为今天的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高校。1958年,云南大学由中央高教部下放云南省管理。1978年,云南大学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
改革开放后,云南大学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6年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列入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共19项二级指标全部评定为A,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优秀学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
近年来,云南大学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主动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立足边疆、服务云南、提升水平、办出特色”的办学思路,按照“高起点、超常规、跨越式”的总体要求,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主线,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障,实施综合创新战略、人才强校战略、非均衡发展战略、合作共建战略和国际化战略,着力推进“树木树人计划”、“云南大学服务云南行动计划”,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上了新的台阶。云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民族学、生物学、特色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以及边疆问题和东南亚、南亚国际问题研究为优势特色,文、史、哲、经、法、教育、理、工、农、医、管、艺术等学科较为齐全,人才密集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学校民族学、生态学排名第2,政治学排名第6,生物学排名第9,化学排名第13。微生物学、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下设个26个学院、9个研究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1个附属医院,设有研究生院,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6599人,研究生13537人。有本科专业94个,国家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教育部—IBM精品课程1门,教育部—INTEL精品课程1门,教育部—IBM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项,拥有民族学、生态学、专门史、微生物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2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9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有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3项,国家级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以及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1个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科学决策咨询研究中心,1个“中非智库10+10合作伙伴计划”中非结对学术机构,1个省级研究中心,7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新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2910人,专任教师1683人,其中院士4人(含双聘、特聘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5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4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14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中科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3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1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35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5人,“云岭学者”13人,“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13人,云南省“兴滇人才奖”4人,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14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103人,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40人,云南省高校教学科研带头人20人,云南省教学名师25人,云岭教学名师5人,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2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云南省教学团队1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云南省创新团队12个,云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8个。
近年来,学校先后主持国家“973计划”项目2项、“863计划”项目4项、国家水专项重大项目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8项。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国家级大奖。有10篇论文发表于世界著名学术刊物《Nature》、《Science》。学校主办有《思想战线》、《云南大学学报》文、理科版等学术刊物,其中,《思想战线》首批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建设的十一种期刊之一。
学校积极主动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修建“中缅油气管道”报告上升为国家重大决策并付诸实施,“跨境生态安全和国际河流研究”成果为水资源问题和国际河流问题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阳宗海砷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污染河流治理”、“滇池流域面源污染调查与控制”等研究成果在高原湖泊治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占地面积4551.84亩,分布于呈贡校区和东陆校区,公用校舍建筑面积81.4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4.32亿余元,图书馆藏书342余万册。学校是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CERNET)云南主节点单位。
面向未来,云南大学将继续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云大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积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努力建成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
2、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版本)
3、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