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一项特殊重要工作,旨在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三、招生生源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仅招收非汉族考生。
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生名额与学习方式
招收名额4人,以全日制方式学习。
六、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 报名点代码请务必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考点。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信息请参见“2018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网址为: 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初,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5楼。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与流程请于10月底在以下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由北京市研招办负责生成。考生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后,到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北京市研招办领取校验码。
七、考试时间、地点
(一)初试:2017年12月23日-25日。
(二)复试:2018年3月底或4月上旬,具体日期届时将于网上公布。
(三)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八、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并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名额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学习。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院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5.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不超过3名。
6.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7.报考音乐文献翻译、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研究方向考生,英语须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
九、其它事宜
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录取的考生培养方式、学制、学费标准与普通全日制计划考生相同,详见我院《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我院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相关附件: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