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概 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特色高校之一,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 3 个校区,占地面
积 2000 多亩,总建筑面积 110 万余平方米,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设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 1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另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工程管理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经济管理与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哲学、法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9 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国古代文学 2 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学校拥有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2000 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 30000 人。
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涌现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学校现有河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河南经济研究中心等省级智库、研究基地 16 个。近三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51 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514 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52 项,出版学术著作 271 部。杨承训、李小建等专家学者向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多次受到领导批示。学校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担任地方国家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每年为社会办理百余起法律援助案件。学报《经济经纬》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中原经济区开发开放,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培育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等国家的大学及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开展多模式、宽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引入优质境外教育资源,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平台,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教学课程体系,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实施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加大访问学者的派出力度,提升教师国际化水平。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河南十大领军高校”、“河南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等称号;先后获得“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全校师生秉承“博洽通达、弘毅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治校、文化厚校”的战略,正在为建成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 生 概 况
一、招生人数
2019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530 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5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0 余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 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 2.5 年。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 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4 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其他各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 180 号)。
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19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 500 元,共计 10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