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9个一级博士点拟各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左右,(2018年我校化学专业招收博士生18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博士生20名,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招收博士生18名)。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不得低于4年,所有类别博士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
三、学费标准及奖助
学费:1万元/学年;
奖助:国家助学金1.3万元/每年(定向培养考生不享受),非定向学生可按学校奖学金评选制度参评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3万、省政府奖学金2万、省学业奖学金1万、校学业奖学金8千)。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应为本人硕士生导师;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生源范围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7.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报考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2018年我校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3名,基础心理学2名,2019年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数及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五.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2019年2月28日。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2月21日-3月7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缴纳报考费(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其中1份为本人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3)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或以上级别医院;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须上传《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一式三份,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盖章);
(5)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上传《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盖章。)
六、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考生本人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在报名系统内打印, 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需上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报考材料齐全、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通知书要求为准。
七、初试
1.初试时间:拟定4月20-21日(具体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2.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
八.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者,须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按报考学院的要求携带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原件,硕士论文摘要以及报考专业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便复试小组予以参考。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
3.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工作拟定于2019年5月11-1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网上确认后,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档案转入我校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收到定向协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为鼓励更多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学校将限制定向生录取比例,各专业定向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注:(1)学校将在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内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必要调整;(2)“少骨”和“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不占此比例。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录取要求:
(1)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专项计划录取,且本专项计划与其它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录取要求: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6.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