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武汉理工大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2021年计划在经济学、法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五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院拟招生人数见招生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类型
1.普通招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
2.直接攻博:在学校相关招生专业内,选拔具有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3.硕博连读:从本校优秀学术型硕士在读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三、学费标准
以入学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四、学制年限
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其余类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流程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采取网上报名与学院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并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考试和学院考核。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5日。
2.报名、缴费网址:
3.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认真阅读报考学院的招生方案。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1寸白底电子证件照。
(2)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系统生成报名号并完成缴费后报名生效。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仍须进行网上报名。硕博连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考试方式为“硕博连读”,并且如实填写在校生注册学号。
(4)报考类别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职考生和其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无需调档;其他考生(无固定收入)选择“非定向就业”,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至学校。
(5)请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位授予及毕业单位、学位及学历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修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查实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6)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7)请考生在2021年3月17日后直接上网下载(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8)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多元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1.外国语考核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综合考核
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详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学术成果达到报考学院设定的标准,经考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同等学力考生在学院考核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核形式为笔试。
八、录取规则
学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成绩及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十、相关说明
1.学校严格遵照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要求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考核形式和时间,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2.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若成功缴费后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将通过学信网于2021年7月份统一退费到扣费账户。
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651413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邮编:4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