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
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
究生 160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际招生人数
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制
直接攻博学制五年;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学制三年。
四、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博的申请条件、招生程序、具体流程
及申请所需材料请查看《2021年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
(二)硕博连读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创
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硕士
生)。
(2)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阶段所有课程的学习,成
绩优良,学位课考试成绩低于 75分的课程一般不超过 3门。对科学
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
上)。
(4)有两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35周岁。
(6)对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
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允许其向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破格申请。
2、招生程序
(1)学生在硕士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我
校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各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和专业综合考核小组对报名学生进
行资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包括:思想表现、科研能力、组织学科综合
考试(笔试和面试)等,学院将考核通过的名单和所有材料交研究生
院审核。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
名单。
注 : 详 情 可 查 看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
连读选拔管理办法》,具体流程及申请所需材料届时请查看《2021年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创
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其它申请条件详见《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
生“申请-考核制”办法>的通知》上理工(2020)171号和各招生学
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招生程序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
提交报名材料。
(2)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成资
格审核小组和专业综合考核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和综合考
核,包括:思想表现、科研能力、组织学科综合考试(笔试和面试)
等,学院将考核通过的名单和所有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名单。
注 : 详 情 可 查 看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管理规定栏,具体流程及申请所需材料
届时请查看《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及各招
生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
知。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
六、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
计划,参照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结果等择优录取。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
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费及资助
学 费 及 资 助 情 况 请 参 考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奖助方案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