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的考生须另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
7、专家推荐信(两封),推荐人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8、学术经历及成果材料,包括一份个人教育、学术经历及成果自述,及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
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 3 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除二外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专业语种相关水平能
力证明材料;
10、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初稿等,往届生提供全文);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1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材料 2 外,以上所有材料应按顺序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压缩后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如缺少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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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请用 A4 纸替代,并说明、签字),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按专业成立 5 名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的学科组,负责对该专业所有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价,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
平均分为材料审核最终成绩,择优进入综合考核。原则上,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与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比例不超过 1:5。
材料审核成绩构成: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意见:40%;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根据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访学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获奖、教育经历等情况综合评价):40%;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20%。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综合笔试包括外国语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和政治理论,每科总分 100 分,
6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由招生导师组织 5 名博导或教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
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给出录取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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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
根据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外国语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笔试考核各科目、面试考核任意一项成绩低于 60 分
的,不予录取;录取意见为不录取的,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招生考试,参照该方案执行,外国语笔试成绩及格线为 50 分。
五、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逾期不报者,学校不安排补报。
(二)2021 年 3 月初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材料审核结果。
(三)笔试时间:2021 年 3 月 13 日,地点详见准考证。(13 日上午为外国语笔试,持相应外语免考材料者可免考;
13 日下午为专业科目笔试。)
(四)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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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拟录取等信息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y.blc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
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按要求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 1029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3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