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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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0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为71名)。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作对应调整。

招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

学制:4年

学习年限:4至6年,最长不超过7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提供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六)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030505)中研究方向为“02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思政骨干专项)”的报考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并填报《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于资格审查时提交。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2021年2月6日9:00 — 4月16日16:00

2.网址: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招生”专栏,登录“博士报名系统”。

3.所有考生必须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再作修改。网上报名截止之日后,未通过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请考生及时准确填写(更新)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注:请务必谨慎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报名、初试、复试、体检、录取各阶段均以此照片为准)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后,将下述“报考材料清单”中的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于2021年4月23日前按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提交接受资格审核(提交方式将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至⑨项,报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思政骨干专项)”研究方向的还须提交材料⑫。

(2)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

报考材料清单

【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中下载】

序号

名称

类型

数量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原件

1份

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论文

原件

1份

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博士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原件

1份

专家推荐书(注:至网站博士招生栏目下载填写)

点击下载

原件

2份(两位专家各1份)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原件

1份(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思想政治情况表(注:至网站博士招生栏目下载填写)

 点击下载

原件

1份(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发表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等科研成果清单目录(注:自行准备清单目录)

原件

1份

本科毕业证书

原件

1份

学士学位证书

原件

1份

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原件

1份

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证明

原件

1份(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

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注: 至网站博士招生栏目下载填写)

 点击下载

原件

1份(按要求加盖所有公章)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具体缴费流程另行通知。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者,其报名信息无效,不予报考。

 

五、初试

1.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2.发放准考证:在初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一)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复试时间、要求、办法及复试名单将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培养单位网站)。

(二)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复试时须加试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的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在职考生的录取类别将依照纸质版《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工作单位填写的报考意见进行录取。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无需迁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三)我校拟录取并经教育部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2021年秋季入学。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

(一)学费:9000元/学年。

(二)国家助学金:在正常学制内,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

(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按学校有关评定规定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其他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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