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报名前考生应认真查看报名有关通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交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交费、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
而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关学院专业报考条件,严格按照相
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
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费 18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报名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不再
另行支付。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
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
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费。
2.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预计为 2022年 3月,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发布的 2022年博士生报名
通知。请关注学校研招网最新通知,网址: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详见报考学院制
定的 2022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或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2)请考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若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弄虚作
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学校不再退还。身份证、硕士阶段学生证或学历
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或入学时查验。
(4)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成果
或奖励等发表或获得时间一般要求截至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少数民族骨
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身份以报考时经审核的报名材料为准。
3.报考资格审核及复试资格确定
(1)报考资格审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
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如果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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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复试资格确定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
标准认真审核评议。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
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的复试资格确定方式由学院制定。学院如需通过材料评议
方式确定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资格,由学院参照普通招考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博士生
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
直接攻博考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接收 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4.复试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一
般不低于 120%。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等。在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
基础上,注重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工程理论和实践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
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所有加试成绩须合格。已获硕士学位
者、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其他考生须参加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
笔试等具体形式。复试要求及具体安排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
布。复试费 12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我校博士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
调剂报考学校、学院或专业。
5.录取
各学院本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分别按照报考院系、专业或报考方式等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结合博士生招生计划情况、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复试总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 60%)才能被录取。加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分别达到满分的 60%)才能被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研究生院可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组织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安排
1.学制:直博生 5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4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不得超过 8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不得超过 6年。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2.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2022 年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2 级研究生教育收费一览表》及有关通知。
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理学学科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以及各类研究生荣誉奖励等,能够充分保障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相关详细信息可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4.我校为非定向博士生提供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定向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和校区容量安排研究生住宿校区和住宿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