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一、学院简介
财政税务学院成立于 1996 年,由原财政系、税务系合并而成,是东北财经大学较早建立的学院之一。学院现设有财政学、税收学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财政学专业始建于 1952年,税收学专业源于 1952年为培养税务干部而设置的税政专业,迄今已有 60余年的历史。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财政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 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1 年获首批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生。财政学(含:税收学)1997年被批准为财政部部属院校首批重点学科;2002年被辽宁省确定为重点学科;
2005 年,财政学专业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示范性专业;2007 年财政学(含:税收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国
家重点学科;税收教学团队 2008 年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税收》课程同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财政学
专业和税务(现税收学)专业分别于 2008年和 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教学团队 2010年被评
为省级教学团队;2017 年财税类专业被评为辽宁省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2019 年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获评辽宁省
一流本科示范专业;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先后入选 2019年度和 2020年度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坚持把科研摆在先导位置。近 5年来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项、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项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16项,其他省市级纵向课题 10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60余部,在国
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500余篇。多项咨政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省级主要领导批示。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国际财政学会以及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的若干所大学经
济管理学科建立了学术联系。
二、专业简介
(一)财政学专业学术硕士(财政方向)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 1981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财政学(含:税收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
硕士研究生。本专业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财政和经济管理人才为目标,主要培养掌握财政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政策,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练运用财政管理的具
体方法,具备较强的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专门人才。
2.师资队伍目前本专业方向拥有专业教师 1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7人,硕士生导师 18人,教授 9人,副教授 6
人,讲师 4人;所以专业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有 6位教师曾赴美国、加拿大、瑞典、荷兰、瑞士访问研修;一
位教师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分别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百人层次”以及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多位教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全国财政学教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3.主要专业课程
财政学专业学术硕士(财政方向)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经济学、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财政管理、
地方财政体制与运行等。
4.就业目标
本专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在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部门工作及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财政学专业学术硕士(税收方向)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 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财政学(含:税收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
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按照“加强基础、突出能力、面向应用、注重创新,体现素质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理念,主
要培养掌握税收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税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熟悉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政策,了解本学科
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练运用税收管理的具体方法,具备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
的专门人才。
2.师资队伍
目前本专业方向拥有专业教师 1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2人,硕士生导师 15人,教授 7人,副教授 7人,讲师
2人;已获得博士学位教师 14人;有 4位教师曾赴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访问研修;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 1 人;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1 人;辽宁特聘教授 1 人;省级优秀教学名师 1 人;省级优秀中青年骨
干教师 3人;多位教师兼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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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专业课程
财政学专业学术硕士(税收方向)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经济学、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税务管理、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践等。
4.就业目标
本专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去向主要是: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
务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三)税务专业硕士
1.培养目标
本专业 2011年获首批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授予权并开始招生。本专业按照“加强基础、强化实践、突出能力、
面向应用”的理念,主要培养掌握税收专业业务知识,具有税务管理、税收筹划等方面的业务技能,熟练运用税收
管理的具体方法,具备工作适应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
2.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同财政学专业学术硕士,校外导师由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
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组成。
3.主要专业课程
税务专业硕士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中国税制专题、税收理论与政策、税务管理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筹划
专题、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专题等。
4.就业目标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去向主要是: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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