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我院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含考试诚信状况)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成人、自考、网络、境外学历)入学报到时,
必须交验毕业证书。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
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因考试作弊、违规等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停考者,请勿
报考。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
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替
考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作弊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它作弊
行为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
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院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学习。
十、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一、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收取学费。
具体标准为:
学术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艺术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3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二、毕业生就业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报考定向(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院,拟录取后我院、考生及其档案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录取协议)或非定向(录取后档案转入我院)硕士研究生。定向硕士研究生回定向单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院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录取等其他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凡符合北京市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按照研招网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经北京市研招办后台备案通过后,方可选择北京市考点报名考试。研究生导师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我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所列限额。
十四、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
(二)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和艺术硕士)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昌平校区安排住宿(北京生源不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2022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院不安排住宿。
十五、地址与联系方式
学院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顺丰速运):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邮政编码:102209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56620342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