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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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简介

  迄今为止,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是唯一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20081023,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莅临庆典并致辞。
  自2008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合伙人院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政府协议、资助合同和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所规划的各项任务已顺利开展。
  1. 管理
  中欧法学院的决策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 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先生为中方主席,汉堡大学代表尤汉林教授为欧方主席。中欧法学院的日常工作由院长负责,中国政法大学、汉堡大学分别推举一名联席院长,其中:中方院长方流芳教授为学院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欧方院长高美莲(Ninon Colneric)教授负责财务和培训。
  高效、透明和国际化是中欧法学院的管理特色。中欧法学院管理团队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中国人和外国人,团队成员精诚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中欧法学院最大限度公开行政管理、财务和教务信息,目前,凡是与学院有关的一切重要信息,都可以从学院网站www.cesl.edu.cn 获取。
  根据政府间财务协议,中欧法学院设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为监管和咨询机构。2009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前任院长肖扬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任检察长贾春旺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资深教授、著名民法学家王家福先生受聘为中欧法学院中方顾问。外方顾问分别为:欧盟驻华代表团大使Serge Abou先生、前欧洲法院主席Gil Carlos Rodríguez Iglesias先生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Rolf D. Cremer教授。
  2. 研究生项目
  按照政府协议和教育部批文,中欧法学院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生教育,有关项目包括:(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汉堡大学“欧洲—国际法硕士”双学位(双硕士),修学三年;(2)“欧洲—国际法硕士”(单项),修学一年;(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修学三年。
  中国法课程的专任教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兼任教授来自北京或京外著名法学院,中国法教授均有中国和海外法学教育背景,具备融会贯通的法学知识和专心教学的奉献精神。欧洲—国际法课程的教授分别来自13所欧洲院校(这些院校都是中欧法学院合伙团队的成员),均为专任法学教授。从2008年秋季到2010年夏季,共有来自9个国家的118名欧洲老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前来中欧法学院授课。尽管欧洲教授来自不同国家,英文是唯一的教学语言。
  在2010-11学年第一学期,中欧法学院共有硕士生164名,其中:双硕士研究生144名;欧洲法硕士研究生20名(国际学生9名、中国学生11名);博士生12名(中国学生10名、港澳台学生1名、国际学生1名)。
  中欧法学院硕士生的构成有以下特点:(1)学生来源多元化。例如,2010级双硕士项目的80名中国学生来自22个省、4个直辖市的43所院校,2010级欧洲法学硕士项目的7名国际学生来自德国、法国、奥地利、克罗地亚、西班牙和比利时等6个国家;(2)学生教育背景多元化。学生的本科教育背景不限于法学。按照中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中国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项目都接纳本科非法学专业的申请人,因此,双硕士学生既有在入学前已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者,也有在本科期间学习法学之外的其他专业者——多元的教育背景使学生相得益彰、视野开阔。
  2010年夏季,本院首批33名硕士生毕业。除三名学生攻读博士学位,29名学生在离校之前找到了工作,1名学生在离校之后的第二个月找到了工作,其中:从事法律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的毕业生占81.5%,在北京就业的毕业生占78%,在大城市就业的毕业生占100%。
  3. 法律职业培训项目
  从成立开始,中欧法学院开展面向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律职业人士的培训项目。法官、检察官培训分别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合作进行,律师培训或由本院单独开展,或与全国或者地方律协合作进行。
  法官、检察官培训完全免费,律师培训正在从免费培训向收费培训过度。从2009年到2010年12月31日,总共有93名欧洲法官、检察官、律师、教授和政府官员作为培训专家来华授课。
  4. 学术研究
  中欧法学院积极组织学术活动,资助学术研究项目。2009年1月10日、11日,第一届中欧法学院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研讨会为期两天,共收到论文63篇,共有来自中国、欧洲(6个国家)及美国的40余位人士出席会议并发言,内容涉及司法制度、人权、经济法、私法、环境法和公司社会责任等。
  中欧法学院发布了研究资助的申请指引和申请表,至申请截止日(2009年5月31日),共收到26份书面申请材料,其中5个研究项目、26位中欧学者获得资助,研究范围涉及国际私法、司法服务、民法、环境保护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
  为推广中欧法学院硕士项目,开阔学生眼界,中欧法学院从2009年起启动中欧法学院系列讲座。迄今为止已邀请马普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德国弗莱堡)所长Hans-Jörg Albrecht教授、著名学者、清华大学 “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冯象先生、德国前司法部长Herta Däubler-Gmelin女士、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博士(Michael Schaefer)、法国驻华大使苏和先生(Hervé Ladsous)以及欧洲委员会驻中国、蒙古国代表团大使安博先生(Serge Abou)、前欧盟委员会主席、意大利前总理罗马诺·普罗迪先生(Romano Prodi)、荷兰司法部秘书长J. Demmink先生做学术讲座,受到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
  5. 网站建设和公共关系
  2008年9月22日,中欧法学院域名www.cesl.edu.cn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CERNIC)CERNIC WHOIS数据库注册,中国政法大学为上述域名的排他性持有人。2008年9月24日,网站正式开通,中、英文双语页面同步更新。经过技术升级,网站现已能够与国际用户的多种浏览器浏览兼容,成为学院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和公共关系的重要平台。中欧法学院网站不刊登任何重复信息,也不粘贴任何外来信息——信息全部原创、全部与教育有关、全部与中欧法学院有关,这是中欧法学院网站的特点。
  最大限度的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这是本院的一贯政策,而没有什么能比互联网更为有效地推行这一政策。在已往两年,本院总是及时公开学生关注的一切信息,包括:招生、历年试题、录取标准、奖学金标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课程纲要、课程阅读材料电子文本、实习机会、工作机会等等。学院正在通过渐进累积,将学院网站建设成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电子文库,收集和展现本院任课教授发表和未发表的论文、演讲的文本,学生作业、访客演讲的文本、试题和参考答案,供学生免费使用。在2010年秋季,一个多功能的学生信息综合数据库投入使用,该数据库含摄的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和课程注册、单科考试成绩和学年成绩单生成。
  自中欧法学院成立至今,中外媒体发表了48篇有关中欧法学院的报道,其中:中文报道32篇;英文、德文、法文报道总共16篇;《中国法律》杂志长篇专访的双语报道1篇,浏览以上报道可点击学院网站:http://www.cesl.edu.cn/ecslmedia.asp?p=1。
  中欧法学院备受国际关注,成绩或许会被放大,例如:在2010年春季,全球法学硕士指引网站( LL.M. Guide- Master of Law Program Worldwide)的关注度排名(Popularity Rate)已经将中欧法学院排列在亚洲104个法学硕士项目的第二位(参见: http://www.LL.M.-guide.com/asia/1)。中欧法学院建立在一个合作伙伴众多的国际平台上,备受瞩目,这使它有可能较快地提高国际知名度。
  6. 外事工作
  自2008年10月成立以来,中欧法学院一直是最为繁忙的中欧法学教育交流的平台——13所欧洲大学法学院的教师、20多个协作单位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源源不断地来中国讲学,中欧法学院接待的外国专家、学者多达300余人。仅2009年9月-2010年10月,应邀来中欧法学院讲课、讲学和访问的国际学者、政府高官多达142人次,分别来自德国、英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爱尔兰等国。这一统计还不包括无须中方发送邀请函的客人,如:外国首脑和外国记者的访问。目前,常年在中欧法学院工作的外国专家4人,国际学生10人,外国访问教授常年保持在3人左右。
  成立至今,中欧法学院发展稳健,前景看好,知名度日渐提高,生源质量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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