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自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成立时起即有了国际法学科,当时老一代的国际法学者、如汪暄、朱奇武等为我国的国际法研究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以来,国际法学科即成为法大的重要法学专业之一。而国际法学院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1989年3月12日成立的国际经济法系。2002年,为了适应我国法学教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决定在原来国际经济法系的基础上设立国际法学院。
经过多年法大学人的共同努力,国际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综合能力最强的国际法研究队伍,具有国内一流的国际法综合研究实力和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作为我国国际法研究的主要基地之一,国际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具有学科、方向齐全、学縁关系合理和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由于综合实力突出,法大的国际法学科于1998年被评为司法部重点学科,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业选修课包括:国际金融法、海商法、区际法律冲突、日本商法原理、国际人权法、国际法分论、国际侵权法、国际合同法、Law on International Sales and Finance、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日本法概论、比较保险法、国际法案例评析、国际税法、国际投资法、WTO法律制度、欧洲联盟法等。学院教师主讲的课程《海商法》、《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先后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
二、领导班子
国际经济法系的第一任系主任是我国著名的海商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吴焕宁教授。第二任系主任是我国国际私法著名学者、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曾任法大副校长的赵相林教授。第三任系主任,也是国际法学院的第一任院长的是我国著名的国际经济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王传丽教授。第二任院长是位海归学者,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知名度的国际经济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莫世健教授。现任院务会由院长莫世健教授、书记杜新丽教授、副院长马呈元教授、副院长张丽英教授、副书记顾永强组成。
三、人才培养
学院本科生培养为法学专业,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培养为国际法学专业,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方向。
学院教师热爱法学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在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多年来已培养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等不同层次毕业生 5000多人。
学院重视学生科研活动,加强学生学术组织的建立,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多次聘(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担任学院兼职教授或为学生做专题讲座,着力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氖围,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活跃科研气氛。学院还设立了专门的奖学金,奖励在科研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教科研队伍
学院已经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专职教师45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0人,讲师6人,其中博士14人。15名教授中有9名博士生导师:莫世健教授、周忠海教授、赵相林教授、王传丽教授、赵威教授、许浩明教授、杜新丽教授、凌岩教授、张丽英教授,另有兼职博士生导师2人:吴焕宁教授和张玉卿教授。学院有多名教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宝钢”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特点是“推出一批、稳定一批、引进一批、提高一批”。即推出一批在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的国际法专家、教授,以带动国际法学科进入国家级重点学科行列;通过改善待遇稳定一批优秀人才;引进海外及校外的优秀人才,优化本院的教师队伍;鼓励青年教师通过攻读博士学位及赴国外进修,将其逐步培养成为青年学科带头人。
五、研究特色
学院一直坚持多学科交叉性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特色,经过多年学术积累和队伍建设,学院在海洋法、WTO法、海商法、国际私法基本理论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研究方面,均在国内处于前列,具有与国外同行展开学术交流与对话的能力。
六、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学院先后承接并完成多项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WTO与劳工核心标准权利研究》、《法律选择方法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WTO农业协议与农产品贸易规则》,司法部科研项目《WTO诸边协议法律文件释义》等。学院教师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及修改法律的工作,如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王传丽教授牵头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修改;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托,国际私法研究所赵相林教授牵头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的起草工作。
学院教师累计出版专著(或教材)500余部,发表论文5000余篇,部分教材在海外著名出版社多次再版,产生了良好的国际反响,部分教材、著作及论文曾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教委中青年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委首届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
七、学术交流
学院一向重视国际及国内的学术交流。
国内层面,学院与众多国际法研究机构及相关实务部门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通过与外交部、商务部等部委合作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已成为其在国际法问题上的主要咨询机构。
国际层面,学院与荷兰 ERASMUS大学法学院、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Charles Darwin University、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合作,包括双向师生互派。学院多次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不仅为国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同时也提高了学院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前,学院正积极探索进一步与我国涉外企业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邮编: 100088
电话: 86 10 58908195
传真: 86 10 58908196
E-mail: cuplfil@vip.sohu.com cuplfil@vip.163.com
昌平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27号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邮编: 102249
电话:86 10 58909349/58909358
传真: 86 10 58909349